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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治周末大家说:又到一年宪法日(视频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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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天,迎来了第四个国家宪法日。4年前的11月1日,经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,决定将每年的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。
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,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,在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处于核心的地位。一切法律都是依据宪法制定的,宪法是母法。一切法律、行政法规、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。维护法制的权威,首先是维护宪法的权威。宪法日的确定更是党和国家对依法治国的坚强决心。
“东西南北中,同一部宪法,同一个遵循”,在第四个国家宪法日到来之际,《法治周末》编辑部特组织、剪辑了这组视频,以示对宪法和宪法日的尊重。
感谢视频提供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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编辑 | 姜冰 孟伟 王硕 高恒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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